曼省技术移民SWM:Skilled Workers in Manitoba(曼省境内熟练工)
2015/06/18
申请条件:
合格的雇佣
合格的雇佣
雇主应在曼尼托巴经营业务;对于来自其他省的国际学生的要求
雇主向申请人提供全职及长期的工作岗位;
自雇、不被认证的雇佣以及全日制学习不计入工作经历;
注:曼省提名项目只向能够证明雇佣和被雇佣关系的申请人签发工作许可证。
毕业于加拿大其他省份的申请人因得到曼省的工作邀请,须证明已经为该雇主工作了至少一年。临时外国雇员
1、长期全职雇佣必须为相同的雇主;国际毕业生
2、具有全部适合该职位的证明材料;
3、证明英语或法语能力足以胜任岗位需求;
4、申请人通过雇佣关系与曼省建立的联系必须强于其他地区;申请人应展现其在曼省居住的计划。
只适用于在曼省获得教育学历的毕业生,且得到曼省雇主提供的在毕业工作许可有效期内至少六个月的持续性全职工作邀请。
1、就读过曼省认证的学校;
2、全日制学习,至少一学年;
3、获得相应的文凭、学位;
4、在提供工作邀请的同一雇主方连续工作至少六个月;
5、持有加拿大移民局颁发的有效的毕业生工作许可;
6、通过雇佣与曼省有更强的联系;
7、展示在曼省居住的计划;
8、足以胜任工作的语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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