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贴】最全EB-2类职业移民综合介绍
名词解释: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才类移民,美国移民法上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EB-2。
申请条件:
第二优先EB-2分三种类别,分别为硕士研究生、特殊能力人才、国家利益豁免,达到要求的此类申请人可以申请第二优先技术移民。
申请人群: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此类EB-2签证申请者需要有美国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学历毕业后在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2. 特殊能力人才 此类申请者需要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有过人的能力。需要满足一下条件中的最少3个:
(1) 所在专业领域的学历证书
(2) 所在岗位10年工作经验证明
(3) 用以证明过人能力的过人薪水
(4) 专业协会的会员
(5) 证明申请人对所在领域做出的贡献(证明人可以是同事、政府、组织等)
(6) 其他有力证据
3. 国家利益豁免 此类EB-2申请人需要首先满足上面特殊能力人才的要求,而且要证明申请人在美国永久工作对美国利益有贡献。
注:第1类和第2类需要有雇主担保并申请劳工许可。
申请方式:
第1类和第2类需要由雇主担保并申请劳工许可,并由雇主提交I-140表格申请,雇主需要证明有能力给申请人付工资;
第3类不需要雇主担保和申请劳工许可,自行提交I-140表申请。
随行人员: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可以随同申请。
排期情况:根据2015年7月美国移民局公布的职业移民排期表显示,EB-3签证对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截止日期为2013/10/01。因此现在我们的签证排期时间为1年零8个月。
EB-2类职业移民申请流程:
1、获得美国雇主的雇佣(Job Offer of Employment):任何人要申请职业移民,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雇主的雇佣。
2、取得美国州劳工部门的批准:美国雇主为申请人申请劳工许可证,首先必须向自己所在州的劳工部门职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3、获取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的批准(Alien Labor Certification):劳工部(简称DOL)在审查美国雇主为外国申请人发出劳工许可证申请时,会充分利用各州劳工部门所提供的数据、资料和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例行公事。雇用国外雇工的美国雇主必须提供确凿的事实证明在当地确实找不到够资历的美国雇工来完成这项工作,只有申请雇用国外雇工。
4、向美国公民事务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移民申请:移民局在全国名城镇地方还设有区域办公室和支局办公室。支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接受当地的移民和签证申请,他们在收到各种申请后把文件转送到区域办公室或地区分局进行实质性的处理。
5、得到USCIS的批准通知:USCIS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常移民申请都由地区分局直接处理,法律授权地区分局可以批准或拒绝各种不同的移民申请。6、送件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全美签证中心(简称NVC)建立的目的是负责绿卡的申请工作。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后,所有的文件将送到全美签证中心。在缴纳签证费后,全美签证中心会寄给申请人3号邮包(Packet 3)。将3号包邮包签证申请表(DS-230)的第一部分填完后回寄到全美签证中心(第二部分在面试时使用)。然后全美签证中心将申请人的档案发送给相应的美国海外使领馆。
7、到美驻华使领馆的面谈、取得美国移民签证: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将发给申请人4号邮包,通知面谈的时间和地点。只有十分之一的案件被抽到面谈。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完全有权根据法律来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签证的要求以及是否签发给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签证。
8、取得签证后6个月内须前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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