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概述
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创立的职业移民第五优先。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必须投资180万美金,或者在高失业率区域的商业项目中投资90万美金,同时在2年内创造出10个全职工作岗位。成功完成投资计划后,投资者及其家属(配偶和年龄低于21周岁的子女)会被授予美国有条件居民身份,可以在2年后变为永久居民。
二、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投资类别
针对不同投资方式,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可以划分为两类:
1)区域中心投资(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 TEA)
区域中心指有针对性的就业区(高失业或人口稀少区域)。在美国高失业或人口稀少区域最低的合格投资额为90万美元。
有针对性的就业区即人口稀少或正处于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150%的区域。人口稀少区域是指不在大城市统计范围之内的区域(由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指定)或根据最近美国十年一度的人口普查,任何城市或城镇界外拥有两万或两万以上人口的区域。
2)非区域中心投资
通常情况下,在美国最低的合格投资额是180万美元。
三、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申请条件
1. 投资条件一:投资一家新的企业
所有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投资一家新的企业,该企业应是:于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或于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成立,即:以购买和重组或改组现有企业的方式而产生一个新的企业,或通过扩大投资,致使公司的净资产或员工的人数至少增加40%。企业可以是个人独资、合作伙伴、控股公司、合资企业或企业信托或者其他实体公司。
2. 投资条件二:创造就业机会
必须要向一家新的企业投入规定的资金数额,并因此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对于非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所计算的全职岗位必须由该企业直接创造。对于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全职岗位可以是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创造的。如果投资了经营不善的企业,维持现有的岗位亦可。
3. 投资条件三:资本投资和投资金额
移民局会重点对投资者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查。所谓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是指EB-5申请人用于在美国投资的资金必须从正当合法的途径获得,由非法途径比如通过犯罪获得的资金不能用于EB-5投资。资本即现金、设备、存货以及其他有形的财产、现金等价物等。个人或者公司名义声明公司财产不能用于抵债(投资资本不能是借债得来的)。
通常情况下,所需的最低合格投资额是180万美元。在美国高失业或人口稀少区域最低的合格投资额为90万美元。
4. 投资人的年龄无明确限制
5. 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6. 投资人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四、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申请流程
1. 检查申请人的履历和文件;
2. 申请人存入180/90万资金到监管账户;
3. 递交I-526申请到USCIS(美国移民局);
4. 申请人的文件被转移到国家签证中心来办理签证;
5. 申请人到领事馆参加面试;
6. 签发有条件居民签证,并且在签发后的6个月内登陆美国;
7. 在登陆后的21个月递交I-829申请,解除限制条件;
8. 解除条件后,获得美国移民永久居民签证。
五、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审理时间
由于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众多,所以设有排队等候期,每月移民局会发布美国移民排期表。美国移民排期表由美国国务院公布,分为两部分:
1. 绿卡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指签证批准的排期,也称表A;
2. 申请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指可以递交I-485身份调整文件的排期,也称表B。
六、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签证费用
1. 投资金额:180万/90万美元
2. I-526申请:3675美元
3.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签证费:345美元/人
4. 登陆费用:220美元/人
七、美国就业导向移民第五优先项目(EB-5)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 投资者个人护照
2. 投资者照片
3. 投资者个人履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专长和工作成就。
4.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与配偶的结婚证书及其公证书。
5.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所有21岁以下子女的护照照片与身份页。
6.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所有21岁以下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其公证书。
2)资金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1.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在过去5年的工资单和/或报税单。
2.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在过去5年的股票账户月结单。
3.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在过去5年的银行账户月结单。
4.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本人在过去5年的房地产清单、房产证和价值证明文件及其公证书。
5. 如果适用,请提供投资者名下公司在过去5年的损益表/年度税务申报文件、公司注册资料和持有股份的证明。
6. 另外:(1)如果有部分或全部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请提供投资者本人的贷款证明及其公证书。(2)如果有部分或全部资金来自于遗产继承或他人赠予,请提供赠予方的相关财务文件及其公证书。(3)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银行月结单、股权证书、贷款文件、债券、抵押担保文件、以投资者的固定资产 做担保的贷款文件。
3)资金到位证明材料
1. 投资款项的汇款底单副件,由投资人提供。
2. 投资款全部到位后,项目方签发资金到位证明,移民局据此为投资者办理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