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全称为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 (Category C),是美国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C类,即高管移民,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是面向高管和职业经理人的移民类别。作为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都可以申请获得美国绿卡,是目前最便捷获取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的渠道,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EB-1C移民通常是采取以下两种模式来实现的:一是申请人的公司出资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购买完成后,申请人公司派相关员工(申请人本人)去美国参与该公司的运营管理;二是申请人的公司出资在美国设立新的公司,或独资或与美国企业合资,公司成立后,申请人公司派相关员工(申请人本人)去美国参与该公司的运营管理。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一定关联,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且双边都处于正常运营中;
2、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3、美国公司须运营1年以上,雇佣合理数量的员工;
4、申请人无学历及英语能力的要求。
申请流程
1、免费评估,签订服务协议;
2、律师审核初步百资料,制定方案;
3、准备申请L-1A签证所需资料;
4、律师审核L-1A签证资料,并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
5、I-129申请获批;
6、申请人持L-1A入境问美国;
7、(美国公司运营1年之后)律师向移民局递交I-140申请;
8、I-140申请获批;
9、律师向移民局递交I-485身份调整;
10、申请人全家获得永久绿卡。